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期消防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认定的通知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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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社会各单位:

消防安全管理员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消防职业类别。为解决社会单位急需提升的消防安全管理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的需求,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员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员的职业工匠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消防安全管理员》(T/CFPA 005-2021)(详见附件),经中国消防协会认定,青岛消防协会建立的消防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已具备消防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评价鉴定能力。近期,协会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的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2024  5  31 

二、鉴定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 713-1 号拓谱产教园内 K 座 1 楼

三、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累计从事消防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四、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

理论知识认定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理论知识认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五、报名方式

扫描以下二维码登陆小程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24 日 17:00.

报名小程序.png 

六、鉴定费用

本次鉴定开放初级与中级,初级 300 元,中级 420 元。

费用将在报名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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