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排油烟设施清洗企业评价的通知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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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会员、促进行业自律,推动和规范青岛市排油烟设施清洗行业发展,我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青岛消防协会团体标准《排油烟设施清洗企业服务规范》(T/ QDXFXH 001-2022),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油烟设施清洗企业从业基本条件评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青岛消防协会会员;  

2、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范围应包含油烟清洗或清洗等相关内容;

3、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二、申报时间

本次评价活动接受申报时间为2024821-828日。

三、评价依据

《排油烟设施清洗企业服务规范》(T/ QDXFXH 001-2022)

四、评价程序

排油烟设施清洗企业基本条件评价由企业自愿申报,按照“申报-资料初审-现场核实-公示-公告发证”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

1、申报资料清单:①申报表(详见附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 ③法人身份证件; ④场地证明材料(须提供房产证、租房合同等证明文件); ⑤设备台账及发票;⑥清洗从业人员身份证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及电工证、登高证、有限空间作业证等证书;⑦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度及记录;服务流程;清洗作业流程;作业安全防护制度;清洗验收依据;清洗报告等); ⑧其他有关资料。

2、申报方法:请将以上材料电子扫描件于202482817:00前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qdxfxh@163.com。

(二)资料初审

1、资料申报成功后,协会于1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初审;

2、初审通过的,组织现场核实;初审不通过的,将退回材料重新补充申报;

3、初审发现提交虚假不实资料的,予以退回,年度内不得再次申请。

(三)现场核实 

1、核实步骤:

①对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办公场所合法证明经行核实;

②对仪器设备进行核实;

③对清洗从业人员相关资料进行核实;

④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核实。

2、核实方式:

①对于首次参加排油烟设施清洗企业基本条件评价的企业,采取网上核查、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

②对于已经通过从业基本条件评价合格的企业,逾期换证时,采取网上核查、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

③核实结束后出具现场核实意见。

 (四)公示

1、核实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协会将在官网上公示评价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协会办公室为接收异议的部门,接收方式为:书面邮寄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39号二十二世纪大厦17楼)

3、协会对接收到的以下异议组织核实:①实名提出的异议;②对本次从业基本条件评价结果存在异议;③有属实的证据材料。核实异议属实的,撤销该企业的评价结论。

(五)公告发证

1、对经评价合格的企业,协会统一制发《排油烟设施清洗企业从业基本条件评价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并通过官网向社会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申请续期的排油烟设施清洗企业,应提前3个月向青岛消防协会申请续期评价。续期评价合格后,交回原证书,换发新证书。

五、评价结果监督

1、获证企业应自觉使用排油烟设施清洗智慧管理平台开展清洗工作,接受协会监督管理。

2、证书有效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根据情节,予以暂停或取消从业基本条件评价合格证书:

①接到举报投诉并核实属实的;

②排油烟清洗过程中出现重大过失,被行政部门追责的;

③退出协会会员的。

3、获证期间有暂停证书记录的,应当在整改期满后,经复查合格恢复执业。

六、联系方式

办公室座机 0532-85665119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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